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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神仙哥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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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灵庄是药灵镇第一大户。先有药灵庄再有药灵镇。镇上一半以上的人家是靠着药灵庄生活。家传妙手回春的医术让林家在江湖中也颇有声望。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江湖朋友总有受伤的一天,少有人没事去找林家的麻烦。相反,药灵庄如有什么事,主动赶来雪中送炭的大有人在。林家感恩,自己就多了条后路。

    居然有贼闯进了药灵庄,这事自然惊动了庄主林老爷。

    单凭死了条狗,林老爷绝不会大动肝火。菜园传来消息时,管理山上药圃的林家二老爷也遣人跑来禀报说,有贼闯入了进去。那贼想偷药,打斗中差一点毁了给知府黄大人家的小妾制的百花冷香丸。林老爷的眼睛便瞪圆了,连颌下三络长须都随风飘了起来。

    此时再从菜园里传来发现小贼的声音,林老爷急声下令,护院兵分几路,不找到此贼绝不罢休。

    庄主动了真怒,药灵庄忙成了一团粥。召集人手,分配路线,点火把出庄抓贼。

    先追至菜园的护卫问了花不弃几句就匆忙走了。不弃在小屋里转了几圈后,拿起花九留下的讨饭陶钵,包了几根红薯,简单收拾了些东西打了个包袱从狗洞逃出了药灵庄。

    脖子上还留着那个小贼冰凉手指的感觉,耳边还回响着那个小贼阴寒的声音。不弃心想,与其留在药灵庄等人上门报仇,不如脚底抹油先溜。反正在药灵庄林家人的眼中,她不过是个靠林家施恩才有了活路的乞丐丫头。

    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风似鱼鳞刀一般刮着脸。不弃用布巾兜住脸和脖子,双手笼在袖子里仍挡不住鱼鳞刀似的风,直冻得牙齿打架。她知道再不找个地方升火取暖,怕是挨不到天明。想起冻死的花九,她憋着一口气跑到镇外的城隍庙,希望能躲过这场风雪。

    老远的就看到破败的庙门里有火光透出。不弃犹豫了下,轻手蹑脚的绕到了庙后,生怕那个跑掉的小贼正巧也逃到了这里。

    踮起脚透过破窗棂往里看。一个年轻公子与一个书僮打扮的人升了堆火烤了只兔子。不弃的口水哗的涌了出来。

    就在这时,那个年轻公子回转了头。不弃躲闪不及和他的目光撞了个正着。

    那公子愣了,不弃花痴了。

    这公子看上去十八九岁,可是他居然长得比林府的四小姐还漂亮!他还披着件不带丝毫杂色的白狐裘,衬得腰带正中镶的玉佩像冬天里的青菜,翠生生的。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有钱男人是什么?是勾引天下女子犯罪的妖孽!美色当前,不弃只差没磕头感谢上天有好生之德。穿越女可以无貌可以无钱,但是她一定会有独一无二的特权:出门遇帅哥,而美男独钟情她一个!

    她赶紧去翻包袱。美男在烤兔子,她正巧备有几只红薯。

    “公子,同时天涯避雪人,借个火?”

    “姑娘,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这是什么?”

    “红薯!有钱家的少爷怎么可能吃得到!”

    多么自然的搭讪,足以凸现有钱公子的白痴与无钱少女的个性!不弃傻呼呼的想象着,仿佛觉得自己已经嫁入豪门,捧上了金饭碗。

    这一刻她激动握紧了只大红薯正要实施泡男大计时,就看到一行人举着火把正往庙里来,头又猛的缩了回去。

    莫若菲看到那双黑不溜秋的眼睛一下子消失,禁不住笑了笑。回头就看到几个林府护卫举着火把进了庙。

    “请问公子是何方人士,为何来到药灵庄?”领头的护卫见庙里是两个人,公子打扮的人相貌俊美异常,穿着件名贵狐裘,不由得客气起来。

    “在下望京人士,来药灵镇有事。因客栈人满,只得在庙里将就一晚。敢问兄台何事?”莫若菲微笑着回道。

    这时,他身边的小书僮却咳了几声。那护卫一看,小书僮十来五六岁,却是趴在草堆上,病秧秧的。护卫在药灵庄呆得久了,也有几分经验,听咳嗽声便知是受了伤的。他扭头嚷嚷起来:“这书僮受了伤!”

    听到这话,庙外的护卫全提剑涌了进来,将二人团团围住。

    莫若菲皱了皱眉,温言道:“我这书僮后背受了伤。因离药灵庄不远,正想天明后去庄上求医。”

    晚上跑掉的小贼与书僮年纪相仿,听花不弃说也是后背受了伤。护卫们哪肯听莫若菲解释,有护卫便喝道:“哪有这么巧的事,一定是他!”

    “对,指不定一个进庄偷药,另一个在外接应!”

    “绑了回庄!”

    七嘴八舌的声音响起时,已有人想争头功抢先动了手。

    不弃在庙后看到天空燃起一朵烟花,知道是报信用的,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更多的林府护卫和高手赶来。她回望庙后高耸的山崖直呼晦气。想跑吧,结果被林府护卫来了个瓮中捉鳖。

    庙里响起叮叮当当的响声,像是刀剑落了地的声响。不弃哪还有心思看热闹,趁着庙里混乱猫着腰蹑手蹑脚就往庙外奔。

    倒霉的人喝凉水也碜牙!她迎头撞见了赶来的林府刘管事。不弃灵机一动,指着庙里大喊:“刘管事,那小贼受了伤在庙里!他还有个同伙!”

    寒风从嘴里灌进来,她用尽全力吼了一嗓子就弯着腰咳嗽。刘管事听到庙里传来厮杀声,也没注意到不弃身上背着包袱。他武功甚高,从不弃身边脚不沾地的一掠而过,看得不弃连咳嗽都忘了。

    躲过一劫的不弃松了口气,往相反的方向一阵狂奔。眼见四周人人,这才回望庙里得意的想,对不住了帅哥,虽然你很美,但是我把自己看得更重要。等你解释清楚,姑娘我已经远走高飞了。她紧了紧背上的包袱,飞快的进了山。

    药灵镇依山傍水,镇子沿山修建,如一条长龙在山脚下舒展着身躯。

    不弃喘着气爬上山坡,回望远处镇上的点点灯火,颇有点感慨。山风吹得身上的衣服像纸一般薄,她停了遐思,找着处以前挖药材歇脚的山窝窝。

    山窝窝其实有点像猫耳洞,外小里宽。药灵镇靠着药灵庄繁荣,镇上几乎家家都上山采药打猎,久而久之,为了歇脚方便也为了避野兽挖出来这样一些山窝窝。背风而建,在里面升火不会被烟熏。洞口一堆火,野兽也不敢靠近。

    不弃打开包袱,拿出一把柴刀劈了点干燥的灌木。不多时就燃起一堆火来。她用雪搓了搓冻麻木的脸,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

    红薯煨在火堆里烤得软了,撕开皮,喷出一股甜香来。不弃陶醉的嗅了嗅,大口咬下,烫得直呼气。

    “还有吗?”

    “有啊。”她嘟囔着回了句,等反应过来一抬头,看到冰雪间那个身穿狐裘的优雅身影,顿时被红薯噎得差点背过气去。

    莫若菲弯腰闪身进了洞,把装着水的陶钵端给她,微笑着说:“你可真会找地方躲!跟在你身后进了山,硬叫我找了这么久!”

    不弃大口喝着水,顺下哽在喉间的红蓍,眼睛片刻也没离开过莫若菲的脸。她正盘算着是不是把一钵热水全泼在他脸上然后开跑。这只是瞬间的念头,她有自知之明,腿短跑不赢,那些神奇的武功她半点不会,打也是打不过的。这念头被放弃之后,她全部心思又放在了莫若菲的俊脸上,再也移不开眼去。

    鬓似刀裁,眼若星辰,他从眉到嘴无一不像是精心雕刻出来的完美作品。

    莫若菲似乎被人瞧惯了,对不弃痴迷灼人的目光视而不见,径直从火堆旁拿起只烤红薯。他剥开皮慢条斯理地吃着,还顺手从呆住的不弃手里接过陶钵喝水。

    不弃于是花痴的想,上面有她的口水!她马上又想到,这上面还有花九和阿黄的口水。她被自己恶心到了,看着红薯没了胃口。

    “怎么不说话了?知道怕了?诬陷我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这般胆小?”莫若菲在庙里烤的兔子没吃成,冒着风雪来找不弃,又累又饿心里早窝了团火。只是他向来优雅惯了,说着解气讥讽的话仍是慢条斯理的。

    不弃这时可顾不得自己的色心了,被他找到下场一定不会好。敢冒着这么大的风雪孤身上山,他肯定不是普通的读书人。她瞄着被他堵得严实的洞口,心里盘算着各种可能性,眨了眨眼睛委屈地说道:“我可不是怕你,我是吃惊你这么高贵的公子会吃穷人才吃的烤红薯!我怎么诬陷你了?药灵庄今晚闯进来一个小贼,可不正和你的书僮年纪身段差不多嘛。一见之下,我当然要喊了!”

    真的是认错了人?莫若菲狐疑的看着不弃。她穿着身旧的青布厚袄,头上兜着布巾,露出被冻出两团绯红的脸蛋。一双眼睛倒是生得漂亮,里面跳跃着火光熠熠生辉,一看就是个机灵鬼。他好笑的想,这丫头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胆子倒大,敢一个人冒雪进山。

    他的目光瞟到不弃身侧的包袱,微笑道:“你没做亏心事,收拾包袱跑什么?”

    “那小贼闯进庄里是被我发现的。我喊人抓他,他就威胁说要回药灵庄要我的命。我不跑留在庄里等死啊?!我害怕……”不弃从小跟着花九行乞,变脸比翻书还快。说到这里声音哽咽,眼里那汪水似随时要倾泻而出。

    莫若菲顿觉心软,他柔声说道:“如今药灵庄的人认定剑声是闯庄的小贼。我正巧要带他去药灵庄治伤。你随我回去作个证,完了我向林庄主讨个情。药灵庄高手众多,林庄主会嘱人保护你,你小小年纪孤身在外流浪不好。”

    不弃傻了。

    守二门的小厮田七曾和厨房丫头月季私奔。被抓回来后田七被卖到了边疆做苦役,月季被人牙婆子领了去。

    人们还纷纷说药灵庄林家心慈,一般抓到这种弃主私奔的奴仆都当场打死。林老爷居然还给了两人活路。

    要是林庄主知道她偷跑,还有她好果子吃?打一顿再卖了,不要她的命,也去了她半条命。不弃生生打了个寒战。

    她盯着莫若菲握紧了拳头,昂头大义凛然的说:“我从小被林老夫人收留,我怎么能给药灵庄带来麻烦?我走了,那小贼就不会恨上药灵庄!所以我一定要走,你千万不要带我回去!以林老爷的性子,他一定会护我到底的!我年纪虽小,也没读过什么书,但也知道知恩图报。我绝不给药灵庄惹来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