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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一朵红玫瑰。”
他被打动了,被征服了,他的歌,被这个学生所听懂了,他知道,爱情,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展开双翼,飞翔起来,划过天穹,降落在一颗玫瑰树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他说:“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第一颗玫瑰树拒绝了他,夜莺没有气馁,他继续飞翔着,找到了最后的红玫瑰树,他请求对方,给他一朵玫瑰,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
在月光下,他飞回了学生的窗边,继续凝视着他,也许,他注视的不是学生,而是爱情本身,这只夜莺飞到了玫瑰树上,用胸膛贯穿了尖刺,随着心血源源不断的流出,玫瑰被染红了。
“靠得再紧一些!小夜莺!”红玫瑰树喊,女演员一层层繁复的裙摆在地上如花一般展开,她凝视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她喊:“唱你的歌!”
夜莺继续歌唱着,唱上一整夜,舞女的裙子重重叠叠,缭乱的灯光反反复复,她们雪白的手臂搭在一起,连成一朵盛大的玫瑰花,伴随着顾阳的每一个颤抖的转音,这朵花在台上盛开,绽放。
“给我——一朵红玫瑰——”
“我要——一朵红玫瑰——”
他放声高歌,用了全身的力气,灯光耀得他看不清前方,可他还是要尽全力睁大眼睛,注视着朝霞,注视着那朵用心血灌溉的玫瑰。他闻到了茶叶被煮开的香气,闻到了精致的瓷器本身的味道。他高歌着,旋转着,眼前的世界一阵阵天翻地覆,是裙摆,是香水,是哭泣,是高跟鞋。他掉落在地上,有东西从他的心口绽开了,那是一个璀璨高贵的灵魂,那比什么都要贵,人们光是看着它,都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来到你的花园,为爱情而高歌,他飞到树枝上,用尖刺刺穿自己的胸膛。他用心血染红的那朵玫瑰,比世界上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红,都要美,没有人见过那么美的玫瑰,那是死亡和爱情的象征。
“……我看见了。”顾阳躺在地上,喃喃道:“我看见了。”
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下来,台下是如同死寂一般的安静,学生再次走上舞台,摘下那朵玫瑰,送给教授的女儿。
那个姑娘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轻蔑地说:“这和我的衣服不配,有人送我珠宝,珠宝可比花值钱多了。”
那朵玫瑰被扔了出去,落在阴沟里,被车轮碾成了碎末。光缓缓地暗下来,照在一个角落里,顾阳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嘴角带着幸福而骄傲的笑容,正如他所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
灯光暗下了,戏剧结束了。
演员们接二连三地走上舞台,进行闭幕,有人把顾阳扶了起来,少年被推到最前方,他神情茫然,眼中还带着泪水,就这么看着台下乌压压的观众。
先是短暂的静默,接着,从校长那里开始,响起了第一声掌声,很快,掌声越来越多,震耳欲聋,伴随着尖叫,呐喊,掀翻了天花板!
“夜莺!”
“小夜莺!”
“夜莺与玫瑰——这是真的夜莺与玫瑰!”
“我要见那个男孩子……替我安排……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员……”
“顾阳!顾阳!”
顾阳随着演员退场,他走到后台,看见了熟悉的面庞,老亚索望着他,眼神复杂而包含泪水。
“我……我的手臂是直的吗?”
“啊。”老人说:“是的,还不错,不过那也不是很重要了。”
少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冲过去,抱住了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善意,让这个一直饱受非议的老人僵直了身体,他僵硬许久,终究是回抱了过去,闭上眼睛,任眼泪流了下来。
在一一和疯狂的观众,戏迷道过别之后,顾阳冲回了房间,他确定,他看到了——就在刚刚——舞台下面——
他喘着气,打开了房门。
楚今夜坐在房间里,抬眼看他。
男人伸出手,指尖夹着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他把它别到少年的发上,温柔地说:“欢迎回来,小夜莺。”
作者有话要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是原文中的句子,可以说是非常讽刺了。
我爱小夜莺。
第51章女装
花朵的触感,是冰冷柔软的。
顾阳酡红的脸色,在这样的温度之下却越发鲜艳起来,好像喝了酒,醉醺醺的。
他盯着楚今夜,环住了男人的身体,两具年轻的身体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男人抱起他,亲吻他的眼睛,鼻子,嘴唇。
“我是今天刚到的。”
“你的朋友也到了。”
“他们让我向你问好,明天再来看你。”
“你演的很棒,我为你骄傲。”
“我想你了。”
“小夜莺。”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顾阳闭上了眼睛,抱住了对方。
“我也很想念您。”
“很高兴能见到你。”
“我爱你。”
楚今夜低下头,把他压在了身下。
那一朵红玫瑰,掉下了一片花瓣,落在雪白的床褥上。
一夜无眠。
第二天,在顾阳起床的时候,他刚打开手机,轰炸一样的信息就弹了出来。
《夜莺与玫瑰》大获成功。
学院派的胜利:真正的夜莺。
神秘的东方男孩!
总之,这些新闻中,大多数都是赞誉,那些苛刻的影评人被他的表演所征服,给予了最高的评价。艺术,能跨越国家语言的限制,对于那种真正意义上精彩的表演,是很难有人能指鹿为马强行说不行的。观众又不是瞎子,像木偶一样任你摆弄。
不出一天,各大媒体就报道了,百老汇来了个神秘的东方男孩,他就是夜莺的化身,将这出戏剧演绎的十全十美。这种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大力度宣传,无疑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剧目的排场是场场爆满,邀请他接受采访的杂志也有有多,其中不乏几家欧美有名的大杂志。
为此,许空专门来找了他一趟,这个理智的经纪人带着一束漂亮的花束,送给顾阳作为贺礼。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很多。”他很直白地说:“现在我完全相信,你能成名不是因为运气,那些人已经被你征服了,看你就像y国人在看莎士比亚。”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说:“我确实运气很好。”
“好运气也是需要实力支持的。”许空若有所指地看了少年的双腿一眼,那双腿上的青紫不断,脚底结出的厚厚的茧还没有消。他说:“你确实非常敬业,我很欣赏你这一点,不是谁在成名之后,都能再狠得下心吃苦头的,这也注定了他们得不到最好——唯一,第一名只有一个,也许需要一些运气,可不能总靠运气。”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步棋都走的很漂亮。百老汇会给你的履历添上漂亮的一笔,学院派为了不自砸招牌,以后也会配合你的宣传,这样你就能走进好莱坞很多人的眼里,拿奖的路子会顺利很多,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选戏。”许空实话实说道:“你需要一部正宗的好莱坞电影来坐稳位置,不过……近段时间即将制作的大片里,留给华人演员发挥的空间并不大。”
闻言,顾阳也颦起了眉头,因为这是个非常严峻的事实。
在好莱坞,白人演员的空间是最大的,很多大制作大片,都是以白人为主角,留给黄人的,一般有个戏份重的配角都不错了,而这些年,这种空间还在被不断的压缩。请问,一个整部电影就出场三十秒,两分钟的角色,有什么意义?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演员的恶性竞争,那些国内的小鲜肉,为了到国外去镀金,只要是个电影,也不管角色多少,就拼命去抢,还愿意自降身价。于是,好莱坞就知道,无论怎么看轻你,你都是愿意的。那为什么要付出更多的东西呢?另一方面,从受众上来讲,东方人留在这里的刻板印象,就是书呆子,不擅长交流,不受女孩喜欢,路人缘不好。
真正在好莱坞混出头的华人明星,一般走的都是打星的路子,货真价实的拳脚功夫上阵,正好吻合了“z国功夫”的传言,所以,这一块的竞争也很激烈。
可是,顾阳不能,也不适合走这条路。外型是一方面,以许空敏锐的眼光来看,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文艺天赋,哀伤气质,注定要在文艺片,商业片里大放异彩。如果把重点放在拳脚功夫上,是暴殄天物,何况,你见过哪个戛纳影帝单纯地去卖花拳绣腿?那太降身价了。
在没有一部合适的电影出现之前,绝不能耐不住寂寞,要静候和忍耐。因为一旦演了一部烂片。受到损伤的名誉就很难弥补回来。许空说这些话,也是想要告诫顾阳,让他冷静下来,安心学习。
不过……
他看了看少年始终平静而温和的脸,很难得地笑了起来。
“你真可怕啊。”
“?”
这样多的,能把人重重压垮的荣耀和赞美,在眼前这个男孩子身上,就如投入湖底的石子,激起了一点点涟漪,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他的眼神,始终那样清澈,干净。
也许正是这样的人,才能演绎出哀伤婉转的夜莺,才能跨越文化与种族的界限,让刻板的老亚索心甘情愿地为他担保,承认他是最好的学生。让狡诈的约翰尼都做了不像商人的事,保护着他在剧团里的地位,开辟出一条坦荡的星途。
正是这样的,像虚幻的梦境一样的男孩子。能够让许空在看到他的资料的时候,不惜放下在这里蒸蒸日上的事业,穿越海洋,来到大陆。答应楚今夜,成为他的经纪人。因为他身上,有着巨星的气质,好像上个世纪好莱坞的黄金时代。在那个时候,每个能出头的明星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气场,优雅,性感,端庄,冷艳。和现在的流水线工程不一样,能被史书记载的,现在都让人们无法忘怀的,才是真正的巨星。
百年之后,红颜枯骨,只有影像能记录一切。到了那个时候,人们还会回想起你演绎的角色,为你的表演赞叹,这才是演员最大的荣耀。
许空站起来,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你能走到哪一步呢。他想,就让我用双眼来见证吧,是像流星一样划过天穹,还是成为永恒的太阳。我从未这样期待过一个演员,顾阳,你真可怕。
在那天之后,顾阳继续在剧团演戏,楚今夜陪在他的身边,两个人在空闲的时候,会穿过大街小巷,做一些普通的情侣会做的事情。这样的时光被打断来自于秦绍的电话,之前约定好的广告片拍摄时间到了,在档期空闲的时候,顾阳和他一同去dior的总部,拍摄下半年的广告大片。
场景布置是在一个鸟语花香的草地,与人齐高的金笼子里摆放着道具,有抱枕,香水瓶,花篮等等。dior的设计总监亲自来见他们,对顾阳表现的相当热情。
“他很喜欢你。”在人走后,秦绍低声对少年说:“我很少看见他对一个演员产生这样大的兴趣,如果你想要它的代言,你可以多接触一下。”
明星接代言,是一件可以提升逼格的事情,特别是和这种奢侈品牌。在选用人方面他们一直很谨慎,喜爱名模多过演员。秦绍曾经担当过顶尖奢侈品的全球代言人,国内有这种殊荣的不过三位,主要原因是,时尚圈和娱乐圈的审美其实不大一样。
想要上镜,一般的要求就是脸部线条流畅,脸颊小巧,身高最好不要太高,不然就很难找到搭戏的合适演员。所以现在凡是电影学院里出来的,想要走演员这条路而硬件条件不幸不大吻合的,都会通过整容的手段,把自己的脸型五官打磨的适合上镜,不过结果往往是——线条是平了,自己的特色也没有了,千篇一律的锥子脸大眼睛高鼻梁,一不小心就会沦落成网红。
可时尚圈的审美,却是和他们截然不同,模特要求颧骨突出,线条锋利,最好独一无二,男模身高都要上一米八五才能走秀,对腿部线条的要求及其高,像秦绍那样,又长又直。
所以,这就导致了奢侈品牌在使用演员做代言人方面的谨慎,模特做代言,是凸显品牌的气质,演员做代言,则人们很容易把这个人的气质和这个品牌联系起来。万一代言人出了岔子,就会非常容易牵连到品牌。之前某位天后代言了一个以优雅出名的品牌,被贵妇强烈抗议,因为她走的是性感路线,和品牌风格不合。
顾阳对这方面没有特别敏感,他倒是知道演员会在某些场合,穿某个牌子的衣服,向对方示好,可是,他不是会特别在意这些的性格,也没有非常偏好的品牌。当下便温顺地应了一声,答应了下来。
拍摄的要求,是在笼子里,表现出纯洁和青春两种气质,吻合下一季的香水主题。顾阳想了一下,走进金笼子,拿起一束鲜艳的花,花束有一半在笼子里,一半在外面。少年伸长手臂,白皙的皮肤在蓝色条纹衬衫的映衬下更加透明。他明媚的眼睛看着草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人们往过去,就能听见鸟鸣,闻到花香。
“好。”摄影师举起照相机,连连拍了几张:“头再往左一点,对,就是那样,很好……”
秦绍站在顾阳身边,似笑非笑地靠在栏杆上,他的眼角画了红色的眼影,美得更加咄咄逼人放肆至极,明明是青春年少的打扮,却又显得危险而诱惑。
“ok.ok”设计师连连说了几声,他激动道:“——非常棒,我爱你们,你们在镜头下会发光。”
拍摄的时间持续了大概一个星期,因为中途不断有新的灵感涌现,他们在各种天气下拍了各种各样的照片,雷鸣中,暴雨中,浓雾中。站着的,坐着的,趴着的,动作千变万化。顾阳拍到后来都很累,他不由佩服起面不改色的秦绍来,演戏和拍硬照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动态的,整体的,后者要捕捉那一个瞬间静止的美。这样,对被拍摄者的要求就很高,你要清楚地明白,你在哪个角度是最美的,该如何展现自己,衬托产品。
最后一场,是在陡峭的山崖上。顾阳散乱着头发,狂风在他的耳边呼啸而过,他张开手臂,眼神清亮地望着天穹,身后,一轮红日缓缓升起。摄影师被那种突如其来的,用语言完全无法形容的美强烈震撼到了,他拿起相机一阵狂拍,话都说不清楚了:“……非常好,很棒……他妈的,男孩,你是个怪物。”
拍摄结束之后,主办方强烈邀请顾阳去看他们的秀,秦绍被特邀去走其中一场,他懒洋洋地问顾阳,要不要也上台去试试,反正明星走秀的也不少,还能添几分逼格。
顾阳出于对新鲜事物的好奇,答应了,结果——完全不想说话!整场秀的男性模特,除了他,身高全在一米八八以上!一个个大长腿都要穿破天际,瘦的只剩一副骨架。他分明已经是很瘦的了,可和他们比起来,竟然也显得有几分丰腴。
那场秀走完,虽然掌声如雷,台下的时尚界大拿们都对那个清新灵动的东方面孔很是好奇,可少年已经不想再来一次了,矮子也是有尊严的!
“……其实那倒不是大问题,香奈儿最矮的模特只有一米六二。可是她的气质出类拔萃,被说是自然的精灵,你要是想混这一行,我倒是可以为你引荐他们的设计总监,不过……”秦绍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亲昵地捏了一下顾阳的下巴:“还是好好去演你的戏吧,小夜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