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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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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流云散,一别如雨。

    祖父走后,我回到了旧金山完成了学业。我的同系同学里有穿高跟鞋健步如飞,连爬山都不肯换鞋的欧洲小国公主,有印度最高种姓但是爱上老巴已婚男的恋爱脑香薰女,也有每天穿着学校hoodie在校园里骑行但是小组作业永远脚下装滑轮看不到人影的傻白男。

    有时烦人,有时奇葩,但是他们的可爱来源于一种不太费力的自娱自乐感。

    学校里华人也很多,有明明已经是二代移民却仍然在卷的ABC,有分不清是艺术圈还是娱乐圈的网络红人,有耿直搞笑讲话没边界的抽象宅男,最爱炫富的无非是东方红第三代的白手套,地主家的假脸千金和发型身材都中分的潮男。

    香港人喜欢随时秀舱等优越感,台湾人喜欢跟风和抱团,大陆人喜欢……做菜。

    总之,虽然能念我们学校我们系的没什么勤工俭学的人,但在我看来家世不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那些假借社会学的名义过分强调阶级的人,可能还没机会见识过他们所定义的分类之外的人。

    例如挥金如土的诈骗犯算什么阶级,怎么没听过有人分类,是不想把他们算作公民吗?

    ——这些无聊的念头,偶尔会在我刷社交网络时划过。我本质上是个话唠,却不喜欢对陌生人输出和表达,那很容易被当成说教或者轻易下定义。

    其实我也不喜欢看书,因为我的人生不需要那么多道理和其他人的故事来解闷。

    我总觉得这是很多有钱人家小孩的通病,因为简仲逍有,我也有。自然有人会跳出来反驳,但我不跟别人比,只跟简仲逍比。

    乔小柿看的书可比我多多了。我自然找烂的比,不跟好的比。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在学校时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和我性格天差地远的、学服装设计的越南裔女孩,我们俩不同系却修到同一门课一个课题组,她性格慢吞吞的,我正好是个废话连篇的人,有时我自己纠结了半天快要破开迷雾了,她才回答我第一个问题,这种时差感,可以抵消我因消息太多会打扰到她的罪恶感。

    我在WestVancouver的那场典礼的婚纱就是她设计的。

    于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除了乔小柿、和我出生在同一家医院的中美洲邻居女孩Claire,越南裔服装设计师Kaya,还有简仲逍,黄白黑,人种齐全。Claire是白人,乔小柿是半白人,Kaya是黄种人,我是3/4黄种人。

    简仲逍是黑心的人(不涉及种族歧视)。

    他最有名的理论莫过于,他这辈子如果被迫结婚,他一定会养成千上万的小三宁可得性病而死也不要去形而上的地狱遭罪。

    婚姻对他来说是形而上的地狱。

    我问他那万一哪天遇到了真爱却是小三怎么办?要扶小三上位然后一起下地狱吗?

    简仲逍简直是天才,他说:

    小三不用扶,她会自己上位。

    ……

    哪怕经历过休学和祖父过世,我再回到旧金山时也没有任何特殊情结,除了看过一些不错的展览,老派地每天在车上听着貌似倒闭过又恢复了运营的爵士乐电台,我对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喜欢与不喜欢。简仲逍也在加州念大学,但他富家少爷本色潇洒,派对动物可以连夜从一个局飞到另一个州,和我这种常年只爱去美术馆和剧院的安静人类形成鲜明对比。

    有一年他非要叫我陪他去拉斯维加斯EDC(电音节),这家伙预约了直升机进场,我嫌他下飞机摆拍的模样太装逼,从机舱戴好墨镜下来就逃了。

    有时候顾惟谦也会来旧金山看我,帮我带来一些母亲嘱托的东西。后来有阵子他跑来湾区工作,我们也会一起吃饭,或到彼此家中见面。但我很少和他在通讯软件聊天,直到我毕业旅行后,莫名对很多事情都释怀了。面对他时,也更轻松自然了。

    我自认为我和顾惟谦关系最紧密的时候除了在床上,就是筹备在台湾的婚礼时期,母亲们想方设法要赚足噱头和脸面,但又清高的不想和任何新闻媒体报导过的“世纪婚礼”对标,俩人东拉西扯的整天找我评理。

    我的工作是给家族艺术基金选策展和慈善晚会主题,外加每年核准一批基金会奖学金,一等闲人,居家办公也无人查岗。

    于是婚礼的重任绝大多数时间是我在应对。

    但惟谦只要在家,都会分担责任和我一起做决定。有时我还在看册子,茜娅阿姨就开始补充细节,惟谦就会站出来阻止她的引导,很严肃地说:“不要打扰自翩,她还在看,让我们自己选吧。”

    那是我觉得顾惟谦最像丈夫的时刻。